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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譜沙 西達本胺片(西達本胺片)
  • 【藥品名稱】 愛譜沙 西達本胺片
  • 【通用名】西達本胺片
  • 【生產廠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40129
  • 【產品規格】12片/板;1板/盒、2板/盒
  • 【功效主治】西達本胺片適用于既往至少接受過一次全身化療的復發或難治的外周T ......

      西達本胺片適用于既往至少接受過一次全身化療的復發或難治的外周T細胞淋巴瘤(PTCL)患者。該適應癥是基于一項單臂臨床試驗的客觀緩解率結果給予的有條件批準。有關本品用藥后長期生存方面的獲益尚未得到證實,隨機對照設計的確證性臨床試驗正在進行中。


      本品需在有經驗的醫生指導下使用。用藥信息西達本胺片為口服用藥,成人推薦每次服藥30mg(6片),每周服藥兩次,兩次服藥間隔不應少于3天(如周一和周四、周二和周五、周三和周六等),早餐后30分鐘服用。若病情未進展或未出現不能耐受的不良反應,建議持續服藥。監測和劑量調整在使用本品前,應進行血常規檢查,相關指標滿足以下條件方可開始用藥:中性粒細胞絕對值≥1.5×109/L,血小板≥75×109/L,血紅蛋白≥9.0g/dL。用藥期間需定期檢測血常規(通常每周一次)。


  在用藥過程中醫生應根據不良反應情況調整用藥,包括暫停用藥并對癥處理、降低劑量或停止本品治療。針對血液學及非血液學不良反應的劑量調整原則見下。血液學不良反應的處理和劑量調整3級或4級中性粒細胞減少(中性粒細胞計數<1.0×109/L)時,暫停本品用藥。如果出現3級中性粒細胞減少伴體溫高于38.5℃或4級中性粒細胞減少,則應予以G-CSF等細胞因子治療。


  應定期檢測血常規(隔天一次或至少每周兩次),待中性粒細胞絕對值恢復至≥1.5×109/L,并經連續兩次檢查確認,可繼續本品治療:如之前的不良反應為3級,恢復用藥時可采用原劑量或劑量降低至20mg/次;如之前的不良反應為4級,恢復用藥時劑量應降低至20mg/次。3級或4級血小板減少(血小板計數<50.0×109/L)時,暫停本品用藥,給予白介素11或促血小板生成素(TPO)治療;如血小板計數<25.0×109/L或有出血傾向時,應考慮給予成份輸血治療。


  應定期檢測血常規(隔天一次或至少每周兩次),待血小板恢復至≥75.0×109/L,并經連續兩次檢查確認,可繼續本品治療:如之前的不良反應為3級,恢復用藥時可采用原劑量或劑量降低至20mg/次;如之前的不良反應為4級,恢復用藥時劑量應降低至20mg/次。


  3級或4級貧血(血紅蛋白降低至<8.0g/dL):暫停本品用藥,使用紅細胞生成素(EPO)治療;當血紅蛋白<5.0g/dL時,應給予成份輸血。應定期檢測血常規(隔天一次或至少每周兩次),待血紅蛋白恢復至≥9.0g/dL,并經連續兩次檢查確認,可繼續本品治療:如之前的不良反應為3級,恢復用藥時可采用原劑量或劑量降低至20mg/次;如之前的不良反應為4級,恢復用藥時劑量應降低至20mg/次。針對以上血液學不良反應進行處理和劑量降低后,如果再次出現4級血液學不良反應或3級中性粒細胞減少伴體溫高于38.5℃,應停止本品治療。


  非血液學不良反應的處理和劑量調整如果出現3級非血液學不良反應,應暫停用藥并給予對癥治療。醫生應根據具體不良反應情況,定期進行相關項目的檢查和監測,待不良反應緩解至≤1級時可恢復西達本胺用藥,但劑量應降低至20mg/次。如降低劑量后再次發生≥3級不良反應,應停止西達本胺治療。用藥過程中如果出現4級非血液學不良反應,應停止本品治療。特殊人群尚缺乏肝功能損傷和腎功能損傷人群的用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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