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母細胞瘤的化療和放療是怎樣的
腎母細胞瘤是小兒最常見的原發于腎臟的惡性腫瘤,主要發病于6歲以下。在過去的30年中,手術、化療、放療等綜合治療的進展,患兒的長期生存率明顯提高,目前無瘤生存率已達到85%以上。那么,腎母細胞瘤的化療和放療?
1.腎母細胞瘤的化療
化療
聯合化療使腎母細胞瘤患兒的生存率大為提高,這是近30年來治療學上的重要進展,亦為國際所公認,但在化療具體應用時機上仍有爭論。
目前已得到共識的是腎母細胞瘤的化療應基于腫瘤的臨床分期和組織學類型,聯合應用2種或2種以上藥物,一般而言對于臨床分期為I、Ⅱ期的患兒,選擇2種化療藥物,首選長春新堿、放線菌素D。
而對于Ⅲ、Ⅳ期患兒則需在應用以上2種藥物的同時加用阿霉素。NWTS和SIOP的研究報道都指出大約60%的患者聯合應用2種化療藥物能控制腫瘤生長,遠期生存率接近90%,在已有轉移的患兒中遠期生存率亦可達到70%以上。
2.腎母細胞瘤的放療
放療
腎母細胞瘤對放療十分敏感,放療是綜合治療中重要的一環,但放療后長期生存患兒的遠期并發癥正日益受到人們的重視。放療后遠期主要并發癥有放射性腎炎、放射性脊神經根損害、生長發育遲緩及性腺損害等。
所以應嚴格掌握放療適應證,6月齡以內患兒不適于放療。。腎母細胞瘤的放療可分為術前放療和術后放療。一般認為術前放療適用于曾用化療而縮小不明顯的巨大。腎母細胞瘤,6~8d內給予800—1200Gy,2周內腫瘤縮小再行手術;術后放療適用于預后良好型Ⅲ、Ⅳ期患兒及間變型Ⅱ一Ⅳ期患兒。
腎母細胞瘤的治療需要外科、兒科、病理科.放射科等多學科協作、配合,手術治療仍是治療的基礎,而化療、放療作為治療的重要環節,對患兒預后具有重要的影響。如果您對腎母細胞瘤還有其他疑問,可以咨詢華夏腫瘤康復網400700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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